1991年以后出生的人按现在的划分方式:是90后概念。这个概念的形成比较特殊,与其他年代生人的“代沟”最明显之处,就是90后们没有耳闻目睹过所谓意识形态相互“厮杀、博弈”的感触。
今天看到《参加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审理的法学家,走了》这篇文章,思绪浮沉...1991年我曾为了解开心中对该事件不清晰之处的谜团,专程走访了当年轰动世界的“特别法庭”主要角色之一:解放军原总政治部副主任黄玉坤将军,听他讲述了亲历审判“林、江”集团的台前幕后。
如今当年李作鹏的辩护人驾鹤西去,不禁浮想...是否有那个年代的辩护”故事可以留作历史资料...让今天的我们了解并恢复法治建设“零”起步的开端。在一个民族性极强的、善讲“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文化之中,法制落地也是“砥砺前行”的过程。
“路线斗争”、“夺权”...今天的90后们看着这些词汇会茫然,但在当年那个特殊年代,这些极具时代感的词汇影响并决定着国家的走向、人民的命运。在刑法没有修改之前这些罪名是可以入刑的,最高竟可以判处极刑。“江、张”就是被判“缓期二年”的死刑。后来查阅历史资料方知当年能得以缓期执行、以观后效的终果,是党内有名望的陈云、彭真等老同志作用的结果,今天来看他们这种政治远见对夯实法制建设初期的拿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甄别“团伙行为”与“组织行为”时,文章中这位已逝代理律师当年对李作鹏与黄永胜之间的关系,给与了“上下级工作关系”的认定。在那个年代这种“实事求是”的认定,也是必须体现的一种法律思维。
在那个鲜有“贪腐”行为发生的历史时期,纵观整个审判无钱财贪腐的罪名,即便是人天共愤的死刑“缓期执行”的主犯,也与“贪腐”不着边际。在今天倡导的制度自信的大局势下,法治思维显得尤为重要。制度设计、制度主张、制度执行、制度建设的法治化,是新时代、新时期、新问题、新趋向的保障。“权”“钱”的管控要分别矗立篱笆,不能交叉滥用。 此人故去,历史仍在,这是共和国难以忘却的记忆。我当年采访黄玉坤将军而写的这篇采访,如今也已成为网络世界收费阅读的文章,恐怕不会有人真的花钱去看这些历史陈年旧账了......
这是一段真实的故事,仍可冠名:“90后”的记忆。
(文章题目:“公审林、江集团的台前幕后”) |